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广州生育津贴和工资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广州生育津贴和工资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顺产的,98天;难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42天。
2.***生育手术休***:取出宫内节育器的,1天;放置宫内节育器的,2天;施行输卵管结扎的,21天;施行输精管结扎的,7天;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的,14天。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期。
二、生育手术报销标准
1、阴式分娩
①一级医院3450元(住院2600元,产检850元);
②二级医院3900元(住院2950元,产检950元);
③***医院4400元(住院3300元,产检1100元)。
2、剖宫产
①一级医院4950元(住院4100元,产检850元);
计算方法如下:
1、首先,产***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为:月缴费工资/30天×产***天数;
2、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期间的工资。但是,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予以差额补足;
3、如果单位没有交社保,产***期间公司应当按正常出勤发放工资。
1.职工按照规定享受的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先行垫付,再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有条件的地级以上市可以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委托金融机构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职工;
2.职工已经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根据我查到的资料,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广州市人口与***生育服务规定》明确了新增父母育儿***、独生子女护理***,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等内容,新政策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如果您在2023年1月1日之后生育二孩或三孩,每个孩子每月都能够享受到600元的育儿津贴。
广州生育保险津贴计算公式:
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期天数。
产***天数计算方法:
1、顺产:顺产98天+奖励***80天=178天
2、剖腹产:顺产98天+剖腹产30天+奖励***80天=208天
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令第287号)第十五条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期天数计发。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本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缴费工资之和,除以其各月参保职工数之和确定。
本年度新参保的用人单位,生育津贴以该单位本年度参保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广州生育津贴和工资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广州生育津贴和工资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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